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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灘區  擅入者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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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嚴前,烈嶼的海防據點最高時期曾設有超過150處,整編後也還有64處。這些據點圍繞著海岸線設置,平均不到100公尺就設有一處。由於國共內戰兩岸對峙,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金門的海岸是被管制的,一般人是不能靠近,所以許多地方都立有警告牌,以免不知情的人誤闖。基本上,現在的濱海大道,在當時大部分是無法通行的。民眾如需下海作業,也僅能從幾處的漁崗哨或蚵崗哨出海,但也需有漁民證或蚵民證或灘民證者才能通行。除此之外,如果不小心擅入海岸管制區,還真的會被移送法辦,至於會不會格殺,在當時緊張時期,水鬼摸哨是常有的事,所以也不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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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岸設置的警告牌大都是以水泥為材質,上面寫著「海岸管制區,擅入者究辦」,或是「海灘區,擅入者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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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制區,擅入者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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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肅殺的年代,海岸是禁區,寸尺外的海浪聲,距離卻是那麼的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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