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發展方略之五我的故鄉烈嶼只能開賭場嗎﹖
2009/2/10
作者 陵水上人
有人說,金門地方小,缺水電,市場小人口少,要發展產業很難。以上說法,也很有道理。不過,深思後,我們會發現,不需如此悲觀。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那如果人不轉呢?那就大腦轉一轉。
發展思維要向前看,不要老是懷念十萬大軍時期那種好作生意的特殊經濟模式,顧客在你家旁邊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既然要向前行,那麼全球化將是不得不面對的課題,是挑戰也是機會之所在。面對全球化之下的產業生存,重點只有一個,那就是保有競爭力。如何保有產業競爭力?簡單說,就是讓你的產業比別人特別,所有顧客都會愛你家的產品。因此,金門該如何發展產業,又應該發展哪些產業呢?知難行易,總歸一句話,「金門可以發展具金門特色的全球化產業。」
金門特色有哪些?又有哪些產業可發展?礙於篇幅限制,這兩個問題以後再為文詳述。先來談談最近很熱的博奕產業。首先,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我的故鄉烈嶼只能開賭場嗎?」這兩天,立法院剛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將離島設賭場除罪化。而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的金門日報,有一則有史以來金門日報令我覺得最「特別」的報導。看了這則報導,讓我感覺我的故鄉烈嶼(小金門)真是太有創意了,但這個創意令人感到震驚。筆者既非保守衛道人士,也不是一個會墨守成規的人,但是這個報導真的讓我感覺,如果把這樣的「效率」、「行動力」用在金門的發展,或許金門會有所不同吧!
以下聊聊這篇題目為「設賭場意願高烈嶼清明前後辦公投」的報導。
報導內容重點如下:「烈嶼於去年辦『設置博弈產業(觀光賭場)諮詢性公投』,贊成開放博弈事業者九成二,反對者不及一成,烈嶼鄉決定在清明節前後辦『博弈公投』,由鄉親決定自己未來,小金門將成為『金門的澳門』。立法院通過的離島博弈條款,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限制,亦即無任何門檻。依烈嶼鄉去年七月公投的結果,在烈嶼鄉設賭場過關幾無問題。去年烈嶼鄉公所針對重大公共政策議題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當時調查的對象是以烈嶼鄉公所幹部、村里長、民意代表、社區理事長、社會士紳等,其中『是否贊成博弈產業(觀光賭場)設立於烈嶼地區』,則有92.26%贊同,不贊同比率7.74%,(贊同143人、不贊同12人,合計155人)。設立賭場不單是設立問題而在管理上,以澳門賭場而言,還涵蓋有商圈消費及藝術表演,不僅提振當地經濟,還增加就業機會,反觀烈嶼鄉,擁有美麗的觀光景點,可以帶動更多客源。小金門是個獨立的島,面積十六點二平方公里,二十歲以上的公民數約五千餘人,有條件爭取從事博弈活動,也希望藉著此次公投,了解鄉親對博弈事業有何反映,以便在未來配套辦法出爐後,採取若干先置作業。未來也先進行宣導說明。決定四月四日清明節前後,舉辦『博弈公投』,投票結果將提供金門縣政府作為參考依據,至於,設立賭場的土地不成問題,只是在設置地點要進行評估及相關設置等細節研討。烈嶼地區率先表態辦理博弈公投,未來可供縣府作為辦理全民公投參考。」
以上為此報導的重點,筆者依此重點分析如下列十一點:
一、 首先,「贊成開放博弈事業者九成二」。
這個調查結果讓人哭笑不得。姑且不論問卷調查的問卷內容設計是否適妥。
調查樣本只有「155人」,能說成「烈嶼公投」嗎?
二、在這155人中,有「烈嶼鄉公所幹部、村里長、民意代表、社區理事長、社會士紳」。
這更有趣了,這155人不就是包含了目前烈嶼鄉的大多數「有地位的人」嗎?
嗯,不過感覺沒有包含普羅大眾呢。這份結果的代表性侷限於特定人士,好像怪怪的。當然啦,也許如果真的辦烈嶼公投,在烈嶼的這155位「有地位」先進,「英明的」宣導下,或許贊成率會超過九成二呢!
三、根據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一日金門日報報導,原問卷調查題目如下:「請問您是否贊成金門地區在中央所規範管理制度下開辦『博奕產業(觀光賭場)』設立於烈嶼地區」?
這樣的問題,問卷回答贊成的人是否想過,如果以「中央所規範管理制度下」開辦的博奕產業其管理制度是不利於金門的,我們還要接受嗎?中央所規範的管理制度一定有利於金門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怎麼辦?
四、「藉著此次公投,了解鄉親對博弈事業有何反映,以便在未來配套辦法出爐後,採取若干先置作業。未來也先進行宣導說明。決定四月四日清明節前後,舉辦『博弈公投』」。
這麼急著辦公投作啥呢?為何在配套辦法還沒出爐就辦公投呢?根本不知即將到來的是天使還是魔鬼,就要人民公投作選擇,這玩笑也開太大了吧!
五、「未來可供縣府作為辦理全民公投參考」。
若整個金門縣會辦公投,烈嶼鄉又何必勞民傷財,多辦一次公投呢?
六、「小金門將成為『金門的澳門』」。
大金門是香港嗎?不然小金門為何要成為『金門的澳門』?澳門的生活品質生態環境及治安比小金門好嗎?為何小金門要成為澳門呢?
七、「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限制,亦即無任何門檻」。
這個條文的意思很明顯,假設今天烈嶼只有155人去投票,那麼只要78人贊成就可以了,以這篇報導的「宣傳說法」而言,全部說的都是贊成的理論,烈嶼民眾聽不到另一種看法,這樣已可預知的公投結果,贊成的會去投票,反對的大概沒啥動力去投,辦的實在很牽強。
八、「設立賭場不單是設立問題而在管理上,以澳門賭場而言,還涵蓋有商圈消費及藝術表演。」
商圈消費及藝術表演一定要有賭場嗎?難道小金門不能自己規劃商圈和多舉辦藝術表演嗎?全球其他沒有賭場的都市是否都沒有商圈和藝術表演呢?
九、「不僅提振當地經濟,還增加就業機會,反觀烈嶼鄉,擁有美麗的觀光景點,可以帶動更多客源。」
提振經濟、增加就業機會,只能靠賭場,沒有其他方法嗎?如果只為了賺錢,賣毒品也可賺大錢呢!賭博在台灣有罪,金門除罪。同理可證,賣毒品在台灣有罪,金門也可爭取賣毒品除罪化,成為全球毒品轉運中心,賺得更多還可發大財呢。(筆者知道毒品販賣是萬國公罪,此處只是用口語化舉例)。搞個「風化特區」也能賺錢,假使當個發牌員待遇不錯,那當個風化特區的服務員待遇應該更好啊,是否我們應該鼓勵我們的金門年輕女孩立志從事特種行業呢?有了博奕,沒有風化場所做「配套」,那也很怪吧!我們的烈嶼鄉擁有美麗的觀光景點,但哪一個賭客會為了風景去賭場呢?
十、「小金門是個獨立的島,面積十六點二平方公里,有條件爭取從事博弈活動」。
烈嶼如此小島,扣掉現有居住住民及高粱田野、海岸生態區,還剩下多少土地可供如此「大規模」的「水泥化」開發?要拆掉多少傳統建築、破壞多少烈嶼的生態美景呢?
十一、「設立賭場的土地不成問題,只是在設置地點要進行評估及相關設置等細節研討。」
常常看到一些產業投資者因為在金門土地取得困難而放棄投資的訊息,為何偏偏在烈嶼開賭場土地卻不成問題了,這到底是什麼狀況啊?
以上分析了這麼多嚴肅課題,談點輕鬆的事吧。把賭博用一個「博奕」來稱呼,就像台灣近年來用了「辣妹」這個稱呼來合理化(甚至是一種讚美)許多出賣肉體色相的年輕女孩一樣的高竿,真是包裝得太好了。或許有人會說,有些國家都開放博奕啊,現在是個多元的時代,我們也該有啊。讓我舉個例子吧:「L牌的包包是大家公認的名牌,問題是L牌的包包掛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會讓人感覺很『高級』嗎?一個醫師夫人帶個L牌包包就會和名模一樣美嗎?」嗯,很好,如果這樣的邏輯可以成立,那麼,有些國家吸大麻也是合法的,是否我們也該開放吸食安非他命、海洛因,這樣才能顯得我們更開放、更自由呢?這個開放而自由的政策一樣由「金門開始試辦」,來顯出我們是多麼的進步,行得通嗎!
金門開賭場,獲利者是誰?答案如下很簡單:「賭場財團老闆、圍事的黑道、台北負責抽稅的財政部。」不要幻想賭場利益會分給金門縣民,中央給你的賭場利益補助,換算成金門所付出「總體代價」只是杯水車薪。「賢明而能幹」的歷屆財政部長可都是算帳高手呢。再舉個例子:「各位朋友,請問我們國家的社會福利有因為公益彩券的發行而大幅變好嗎?」若覺得金門開賭場一年可以多領幾瓶酒,願意犧牲金門的生活品質,那也可。中央如果真有決心幫助金門發展,金烈大橋、水頭港、金門國際機場可以很快搞定。不是要搞擴大內需嗎?金門有這麼多可以執行的標的物,只差一點中央的關心魄力。邀請交通部長到烈嶼LongStay,也許一切都迎刃而解。金門開賭場對金門人有益嗎?多幾個發牌員的就業機會?還是賣掉高粱田地的田主?問題是土地也只能賣一次啊!賣地皮賺的錢能有多少,是三百萬?三千萬?還是三億?進去賭場賭一次就沒了。但烈嶼所付出的代價卻不是我們這一代人所能負責的,將會影響到世世代代。表面上因賣祖產會讓你的存款簿多幾個零,但喪失掉的生活環境品質呢?
在台灣,職棒發展了20年仍有黑道簽賭黑槍威脅球員的事情,金門如果設立利益更大的賭場,能不複雜嗎?我們的中央政府連職棒的Local黑影都搞不定了,你還能期待賭場進入金門後中央政府能壓得住國際級的黑道勢力深入金門嗎?地方政府呢,賭場老闆可以叫警察局長罰站,縣長議長由賭場老闆們喬一喬決定人選,鄉鎮長就更不用說了,金門人好不容易走出軍管,難道現在要變成被賭場管嗎?警察怕賭場、賭場怕黑道、黑道怕警察,開了賭場,把金門警察搞得很忙很累,對金門人有好處嗎?此外,賭場怕老千,老千怕黑道,所以賭場與黑道的共生就很自然了。
難道我們一定要用存款簿多很多個零來決定我們快樂與否嗎?這真的是我們要的生活嗎?金門是沙漠嗎?金門很荒涼嗎?金門一無所有嗎?我的故鄉烈嶼只能開賭場嗎?我所敬愛的烈嶼鄉公所幹部們、村里長們、民意代表們、社區理事長們、社會士紳們、長輩們,大家辛苦了。感謝你們長年為烈嶼鄉的付出,在公務繁忙之餘,或許可以用一點點時間,到我們烈嶼的海邊。吹吹海風,看看海景,或許可以冷靜思考什麼才是對這片土地及後代子孫真正有利的決定。烈嶼的未來就在你們的一念之間!放心吧,無論你們做的決定是什麼,我依然會敬愛你們,結果是好的,不好的,我還是會選擇接受,唉!畢竟烈嶼是我的故鄉啊。就像之前金門人否決了金酒入主遠航,過年一樣機位一位難求,而遠航的飛機像廢鐵般躺在松山機場哭泣,優秀的空服及地勤維修團隊英雄無用武之地,最後的苦果還是金門人要一起承受。
「公投過關我也無所謂,大不了以後少回去金門(更別說住金門了)」,各位住在台灣大陸甚至其他地區的金門島外的金門人以及關心金門的人,請問你也是以上的想法嗎,如果不是,那麼或許你可以說服其他烈嶼親友做出對後代以及美麗的金門土地慎重而長遠的決定,也可克服萬難回鄉投下你神聖的一票。
金門要發展,談完了博奕的問題,讓我們進入真正的發展主題吧,具體而言,金門可發展什麼產業呢?限於篇幅,讓我下回再向大家報告吧!
留言列表